[4] 《金光明经》:佛经名。全称为《金光明最胜王经》。大和五年,汉州什邡县百姓王翰,经常在集市上挣点小钱。一天忽然暴死,过了三天又活过来,自述在阴司里有十六个人同时被追命,其他十五人分散至各地,王翰被单独带到一处衙门,见到一位青衫少年,说是自己的侄子,现为冥官的差役,于是领他去见推官,推官说是自己的兄长,但相貌差别很大。自称兄长的人告诉王翰说:“有一头冤牛,告发你在烧畬时无意中把它烧死了。你又曾经把竹子卖给杀狗的人制作箜篌,请他杀了两只狗,狗也在告你。你现在名字还未入死籍,还可以免死,准备为它们作什么功德?”王翰说要为它们设斋会,抄写《法华经》、《金光明经》,都回答说不行。最后王翰说:“每天为牛和狗持念七遍《金刚经》。”推官高兴地说:“足够了。”王翰活过来以后,就舍弃家业,出家当了和尚。如今还在什邡县。
X7.20太和七年冬,给事中李公石为太原行军司马 [1] 。孔目官高涉 [2] ,因宿使院 [3] ,至鼕鼕鼓起时 [4] ,诣邻房,忽遇一人,长六尺余,呼曰:“行军唤尔。”涉遂行。行稍迟,其人自后拓之 [5] ,不觉向北。约行数十里,至野外,渐入一谷底,后上一山,至顶四望,邑屋尽眼下。至一曹司,所追者呼云:“追高涉到。”其中人多衣朱绿,当案者似崔行信郎中 [6] ,判云:“付司对。”复引出至一处,数百人露坐,与猪羊杂处。领至一人前,乃涉妹婿杜则也,逆谓涉曰 [7] :“君初得书手时 [8] ,作新人局 [9] ,遣某买羊四口,记得否?今被相债,备尝苦毒。”涉遽云:“尔时只使市肉,非羊也。”则遂无言。因见羊人立啮则 [10] 。逡巡,被领他去,倏忽又见一处,露架方梁,梁上钉大铁环,有数百人皆持刀,以绳系人头,牵入环中刳剔之 [11] 。涉惧走出,但念《金刚经》。倏忽逢旧相识杨演,云:“李尚书时 [12] ,杖杀贼李英道,为劫贼事,已于诸处受生三十年 [13] 。今却诉前事,君常记得无?”涉辞以年幼不省。又遇旧典段怡 [14] ,先与涉为义兄弟 [15] ,逢涉云:“先念《金刚经》莫废,忘否?向来所见,未是极苦处,勉树善业。今得还,乃经之力。”因送至家,如梦,死已经宿。向所拓处,数日青肿。[1] 李公石:即为李石(784—845),陇西(今属甘肃)人。大和三年(829)为郑滑行军司马,令狐楚为河东节度使,引为副使。此处“太原行军司马”或是段成式误记。太原:当时为河东节度使治所。行军司马:方镇幕职,掌军符号令、军籍、兵械、粮廪等,权任甚重。
[2] 孔目官:职掌文书档案的州府小吏。使院:节度使治事之院。
[4] 鼕(dōng)鼕鼓:警夜的街鼓。《新唐书·马周传》:“先是,京师晨暮传呼以警众,后置鼓代之,俗曰‘鼕鼕鼓’。”拓:推。
[6] 郎中:职官名。分掌六部内各司政务。逆:迎面。